已註冊的商標在下列兩種情況,任何人可以提出廢止註冊商標
1.三年以上無正當理由未使用。
說明案例:
雪莉想開發一個新的化妝品品牌,去智慧局檢索發現已經有人註冊該商標,但經查詢該商標的產品已經停止生產販賣達三年以上,可以提出「廢止」程序,若廢止成功,雪莉就可以將該商標註冊。
2.變更商標樣式,並與他人商標有混淆之虞。
說明案例:
安妮想模仿知名衣服廠牌的商標,將該廠牌商標文字改變排列來申請,註冊核准後卻將字使用排列方式近於知名廠牌。後來該廠商認為安妮有故意變更商標使用方式,造成混淆,提出「廢止」安妮的商標。
若廢止成功,則撤銷該商標,他人亦可再次註冊該商標。
客戶自行申請新商標被駁回,因為有個相同的商標已先註冊在案,於是來本平台諮詢如何申復。顧問評估後,認為係爭商標相同,無法經由申復爭取核准,但搜尋資料時發現,該註冊商標申請後完全沒有製作或販賣該產品,建議提出廢止,若該商標被撤銷,則新申請案就可核准。該商標被廢止撤銷後,客戶的商標也就順利核准。
商標廢止的好處:
1.擁有原本申請的商標,而不需要另外設計其他商標
2.避免申請費用與時間的浪費
廢止商標費用?
如欲廢止他人商標,本平台提供相關服務,服務費用為 13000 元
免費諮詢步驟:
1.請聯繫專業商標顧問幫您評估您的案件
2.諮詢中會提供您廢止程序的方向,供您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