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的主要功能是識別商品及服務的來源。若標識無法區別來源,則難以獲准註冊。但一般來說,您的標識大都具有識別性,敬請放心。
1. 商標識別性:
分先天與後天,前者指商標本身所固有;後者則指標識原不具有識別性,但經由在市場上使用,使消費者得以認識來源,例如,「多喝水」原僅是礦泉水說明,經長期使用後,能被消費者所辨識所屬來源,而取得後天識別性。
先天識別性包含獨創性、任意性與暗示性。
核准案例:「樂銷」用在廣告行銷;「APPLE」用在3C產品;「GOOGLE」用在搜尋引擎。
2. 不具識別性:
可能是因為具描述性、通用性或是僅是數字型號等組成的標識。
核駁案例:單純描述品質的商標「一流」不具識別性;描述居家清潔公司服務的商標「清潔」不具識別性;「汽車」用在修車或租車服務。
可下載智慧財產局的「商標識別性」PDF檔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eofH9NVbIJOeIOdcRFcneNDNTBiiF8K-/view?usp=sharing